《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年底前施行

时间:2019-07-04 14:15:55       来源:大河网

7月1日,是上海市强制实施垃圾分类的第一天,与之有关的话题成为舆论热点。而郑州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也已进入倒计时。

此次垃圾分类之所以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动了真格,不按规定分类的,将会吃罚单。郑州的垃圾分类会像上海一样这么细吗?目前,挡在郑州垃圾分类面前的“拦路桩”都有哪些?在郑州生活的外国人如何看待郑州即将实施的强制垃圾分类?

即日起,大河报推出“郑州强制垃圾分类倒计时”系列报道,记者将通过走访调查,逐一回答这些问题。

伴随着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上海步入了垃圾强制分类时代。那么,作为被住建部指定的全国46个重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郑州是不是也要进行垃圾强制分类了呢?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日期并不遥远——就在今年年底。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年底前施行

最近上海本地的热搜问题变成了“吃剩的小龙虾是什么垃圾”“鱼骨头是什么垃圾”……上海人民俨然已经或主动、或被动地全部投身到了垃圾分类的热潮中。

这股热潮离郑州并不远。记者昨天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郑州市分类办”)了解到,郑州市的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也一直在进行中,目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意见征集,按计划将在今年9月份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出台,在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

“上海制定的是‘条例’,咱们郑州制定的是‘办法’,虽然从法律效力上来看,‘办法’的效力比‘条例’要低,但是,‘办法’也是具有强制性的。”郑州市分类办一位负责人说。

这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郑州也要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而且,《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一样有罚款的规定。

而事实上,郑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并非最近才开始。早在2017年,郑州市列入全国46个重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后就已经开始了。在当年7月,郑州就出台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此后,不少小区都作为试点小区,开始推行垃圾分类。截止到目前,试点小区已经达到1370个,覆盖了76.9万多户居民,覆盖率达到38.26%。按照上述方案的目标,在今年年底前,覆盖率要达到70%,到2020年底要达到95%。

都是垃圾分类郑州和上海“分不同”

不少市民都注意到,同是垃圾分类,但郑州和上海的分类却不相同。

上海目前实施的四个分类是: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而郑州的四个分类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四个类别中,除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两类相同外,其余两类并不一样:郑州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上海是湿垃圾和干垃圾。有市民就提出疑问:同是垃圾分类,为啥类别不同呢?

“郑州和上海采用的都是四分类法,只是称呼不一样,类别也略有不同。”郑州市分类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垃圾分类的类别和称呼,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要求,是各个城市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己确定的,称呼也是为了更通俗易懂,更好理解。不过,单从分类的类别来说,上海的分类确实比郑州更“细”,目前郑州的分类方法还处在“粗分”阶段,而上海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推广之后,已经是在由“粗分”向“细分”过渡的阶段了。

垃圾分类最后还是“一锅烩”?九个分拣中心年底前全部建成

在郑州推行垃圾分类的两年里,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前端垃圾有分类,后端还是“一锅烩”。

不少市民都有发现,现在无论是郑州路边的垃圾箱,还是小区里的垃圾桶,几乎都设置了“分类回收”,但是这些不同桶里的垃圾,不论居民有没有分类投放,在转运和最终处理时,还是“一锅烩”。之前媒体也多次做过探访,并发出质疑:这样的分类有什么意义呢?

对此,郑州市分类办的负责人坦承,上述问题存在,原因在于此前郑州不具备末端分类处理的能力。

不过,这一情况很快就将得到改变,因为郑州的九个区级垃圾分拣中心,最晚在今年年底前,就要全部建成了。

在分拣中心建成后,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在四分类的基础上,会进入两个处理途径,分别清运。其中,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会被运送到分拣中心内,厨余垃圾经过脱水后焚烧发电,有害垃圾专门存储后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可回收物则由清运企业实现回收利用。

另外一类的其他垃圾,则不进入垃圾分拣中心,而是直接送往发电厂焚烧发电。这样,四分类的基础上所有垃圾都得到了分类的处理。

“一旦末端分类处理解决了,中端的分类收运也顺势得到解决,我们就可以全力去推进前端的分类投放,最终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完整闭环。”上述负责人说。

罚款垃圾分类不清更多是威慑将来或有“垃圾处置费”

记者查阅《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看到,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郑州市也有罚款的规定。比如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

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或违法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中明确,处罚的主体是城管部门,也就是说,到了真正实行垃圾强制分类的时候,小区里的“督导员”并没有实施罚款的权力,而城管部门的执法队员也不可能做到每个小区都有人,而且24小时值守。对此,郑州市分类办的负责人表示,《办法》中列明了罚款,但罚款并不是目的,“就算是真要罚款,也只会针对某些屡教不改居民进行惩戒”。

不过,通过经济的手段来减少垃圾的产生,则是未来的一个趋势,比如说收取垃圾处置费。“实际上现在郑州市民都交有垃圾处置费,只不过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由物业公司收取,然后物业公司以垃圾清运费支出。”该负责人介绍说,在将来,这笔垃圾处置费或许会单独列出来,而且也不按一家一户统一收取,而是要根据每家每户产生垃圾的多少来收取,谁产生的垃圾多,谁要交的处置费就多,谁家产生的垃圾少,谁就交得少,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垃圾产生的成本,来倒逼居民去减少垃圾的产生。

关键词: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