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信息发布人员应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时间:2019-06-27 15:10:38       来源:新京报

如今越来越多的租房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但其中不乏虚假房源、违规发布等问题。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就联合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互联网交易平台要进一步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就联合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2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委。

焦点1

租房信息发布人员应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征求意见稿拟对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主体进行规定,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当前北京已将“黑中介”列入“八黑”之一。未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黑中介”,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侵害租赁当事人权益。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旨在强化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切断“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

焦点2

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也要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要加强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虚假、重复和“僵尸”房源信息。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已经相对规范,但租赁市场仍存在不少违规、违法行为,针对互联网发布租赁信息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也是有利于市场平稳的。

焦点3

违规发布3次以上不得在网络平台发布房源

征求意见稿还加大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力度。要求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将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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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租房青睐互联网

目前正值毕业季,毕业生成为租房市场的主要需求群体。记者从多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处了解到,互联网平台是他们找房的主要渠道。

即将在北京工作的毕业生小王告诉记者,他在某网站的租房小组看中一套房东直接发布的房源,价格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除了房子的基本介绍和照片,没办法了解到更多的房源和房东信息,所以比较担心被骗。”另一边,小王通过中介平台也看了不少房子,“正规的中介比较安全,但价格贵了不少。”

5月初,张一一(化名)花两周时间看了十几套房子。“自如、链家的房源都看过,现在租的房子就是通过一家平台和房东直接谈的。”张一一认为,虽然直租相对便宜,还节省了中介服务费,但缺少保障,“如豆瓣租房小组,发布房源的其实很多也是二房东,所以不是特别靠谱。”

不要轻信低价房源

针对毕业生租房,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一份避“坑”指南。其中提到,大学毕业生需警惕“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低租金”“低价房”等陷阱,不要轻信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的房源,这些房源可能是“黑中介”“二房东”发布的“钓鱼”信息。

查找租赁房源信息,可通过合法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网站、APP、小程序、门店等,输入租房目标地段、房型、租金区间等条件后进行筛选。此外,也可参照这些企业在网上的报价。

查询到目标房源后,可与网站预留的房源信息联系人进一步沟通,了解确认房屋状况。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应尽量选择实地看房。

关于如何签订租房合同,市住建委表示,可登录首都之窗、市住建委官网和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查阅、下载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时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可通过中介或自行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下列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

●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

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

●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

●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

●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

●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

●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

●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违规处罚

●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

●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等方式;

●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关键词: 租房信息 从业人员信息卡